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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年11月09日】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发展,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6年11月4日-12月9日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课题申报类型

本次课题申报的选题范围参照《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2,以下简称《选题指南》)执行,或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旨趣自行确定题目。

课题申报类型包括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其中专项课题包括教育扶贫专项、传统文化教育专项、体育与艺术教育专项、教育招生考试专项、高等教育教学专项(包括:外语教育教学专项、创新创业教育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重大招标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局级、市教科院、教科研中心、所、室等主要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重点课题申请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从所在工作站或原单位申报。

(二)申报重大招标课题的名称须与《选题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选题名称或添加副标题,且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类别课题的选题应以《选题指南》为主,申请人亦可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鼓励开展反映山东省区域发展需要和符合国家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三、课题经费资助说明

本年度课题申报坚持质量优先原则,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将结合评审反馈结果,适当调整项目类别。

1.“重大招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经费特别标注的除外),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申报。

2.“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拟立20项。

3.“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拟立20项。

4.“专项课题”分重点资助、一般资助和经费自筹类,重点资助课题每项2万元,一般资助课题每项1万元。

5.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本次获立项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可以申请后期经费资助。我办将视研究情况,适当追加经费。

四、申报材料

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招标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4)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匿名,见附件5)3份。

所有附件材料均可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jky.sdedu.gov.cn/)。

五、注意事项

1.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重大招标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年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原则在1-3年内完成。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11月4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六、报送要求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各单位汇总审核后将申报课题进行排序,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由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1月28日前将与纸质材料一同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416室),同时发送电子材料(申请•评审书、匿名活页、汇总表)至电子邮箱:qdrwsk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玉魏

联系电话:85953575 

人文社科处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附件2: 总选题指南

附件3: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招标申请_评审书

附件4: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_评审书

附件5: 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6: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发布“2017年青岛市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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